各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我省國家集采第六批(胰島素專項)中選品種第二采購年度任務量返還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瓊醫?!?023〕15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選產品及三方協議簽約采購量。根據《通知》要求及其附件2“各醫院國采第六批第二采購年度藥品集中采購(海南)藥品協議采購量統計表”,確定中選企業和協議采購量。
二、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按自愿原則選擇紙質合同或電子合同簽約方式簽訂三方協議,并于2023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三方協議簽訂工作(合同模板詳見附件)。相關生產企業應加強與配送企業溝通,協議簽署前需認真確定配送企業,同一個中選藥品,同一家醫療機構不得同時簽訂多家配送企業,避免誤導醫療機構。
三、請中選企業及時登錄交易系統選擇配送企業。在交易系統確定的配送關系與三方協議配送關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協議為準。每個中選藥品在我省配送企業不得多于5家(包含5家),每個市縣配送企業不得超過3家。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集采胰島素第二年度合同模板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3年9月8日